國土資源部發布加強汛期河道采礦(砂)管理的緊急通知
起源:中國有關鍵的集團
發布公告期限:2002-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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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國土資源部發布了加強汛期河道采礦砂管理的緊急通知。
????部有關負責人說,各地在行汛期間(即地方政府決定的禁采期間),采礦權人必須停止一切在行洪排澇的河道開采河砂、砂金等礦產資源,拒不停止開采的,由縣級政府地礦主管部門按照無證開采處罰。嚴格查處非法開采活動,凡是沒有依法獲得采礦許可證的,由縣級政府地礦主管部門依法責令停止開采活動,沒收采出的礦產品及非法所得,并處以開采價值50%以下的罰款。對拒不接受處罰的,由縣級政府地礦主管部門提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并提請追究刑事責任。
????這位負責人指出,汛期各地要加強對河道采砂的監督管理,對已經頒發的河道采礦許可證進行清理,凡不符合法定程序批準河道采砂的采礦許可證,以及可能危害排洪排澇、河道航運、堤壩安全及河道上各種設施安全的,由原發證機關立即予以注銷;凡是未按批準的開采方式、開采范圍和開采深度開采的,由原發證機關吊銷采礦許可證。通知還要求各級地礦主管部門要切實加強河道采砂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