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經貿委人士:國企改制上市 國家可不控股
來源:中華金集團電話
推送事件:2002-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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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北京電(記者?張躍文)國家經貿委有關負責人日前在接受記者采訪時指出,目前在國有企業改組為股份公司時(含公開募股上市的股份公司),國家將根據產業結構調整的需要,有選擇地放棄控股地位,允許民營企業和外資企業控股。
據介紹,有關部門曾經發布文件,要求國有企業進行股份制改組時,必須保證國家股或國有法人股的控股地位。這位負責人說,目前在國有企業改制上市的實際操作中,已經不再執行這“一刀切”的做法,而是按照“有進有退”原則,根據國有經濟布局調整的總體方針和具體的產業指導目錄,決定國家是否要在新公司中保持控股地位。
根據不久前國家經貿委發布的《“十五”工業結構調整規劃綱要》,國家將主要在軍事工業和提供重要公共產品和服務以及自然壟斷的領域,占據絕對控制或支配地位,在石油化工、汽車、信息產業、機械裝備行業和高新技術等體現綜合國力的領域,保證少數重要國有骨干企業占有支配地位;在一般競爭性領域,鼓勵非國有企業、個人和境外投資者參與國有企業改組、改制。